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发表时间:2021-09-08 12:18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行业保洁员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保洁员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规范保洁员职业技能要求和培训考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等13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保洁员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标准适用于保洁员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等7项内容,对清扫保洁工、公厕保洁员、水域保洁员、高空外墙清洗员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要求、职业技能以及培训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 标准明确,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职业技能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取得本职业技能三级培训合格证后,可按照环境卫生服务行业其他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申报更高等级。职业要求和职业技能应分为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3个模块。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应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作业现场安全操作知识,理论知识应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操作技能应包括基本操作技术能力、工具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指导能力。职业要求中对安全生产知识和理论知识的目标要求由高到低应分为掌握、熟悉、了解3个层次,对操作技能的目标要求由高到低应分为熟练、能够、会3个层次。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形式应分为笔试、实际操作两种。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结果应分为合格、不合格。3个模块培训考核均合格后,方能获得相应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07 钟欣 |